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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混改的难点及对策 | 和君每日观察

2017-07-23 杨月冰 和君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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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不少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对混合所有制改革进行了积极探索。但从实际执行情况看,混改的推进远不及政府与市场的预期。改革遭遇了不小的阻力,面临着诸多亟待加快解决的问题。


混改引入的资本是逐利的,混改的目标往往是为了尽快走向资本市场,通过申报IPO、挂牌新三板、作为优质资产被已上市公司收购甚至海外上市等方式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与资本的部分退出。基于以上目标,混改的六大难题及相应对策梳理如下。



一、同业竞争问题

同业竞争主要是针对最终公司股票直接或间接上市需要解决的重大议题。时至今日不少国企往往依托于某大型国有企业集团,这些兄弟单位经营着相同的业务,就出现了同业竞争的问题。


针对此情况,可以对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其法人主体采取剥离、股权托管、注销并不再经营、承诺在明确期限内条件合适时将业务出售或提请其他单位合并等方法进行处理。


二、清产核资与资产确权问题

国企混改前必须做好清产核资工作,这主要关系到企业重要资产的确权问题。一方面体现在土地及其上建筑物的确权,划拨用地的性质问题直接关系到其上建筑物的确权,最终对企业资产总量的影响很大,需要在混改前明晰;另一方面体现在对外投资的确权,包括经营期间对外投资的企业不再存续,接受投资的款项及出资额等信息与国企账面数不一致等等。


三、企业办社会机构剥离与移交问题

企业办社会机构的运营不直接服务于企业的主业,实践中往往成为企业的负担。这类机构的剥离或移交工作难度较大,由于涉及人员的去留问题,处理不当易对混改项目的推进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对策上建议以国企与上级部门沟通为主,尽量由有更大话语权、可以接触到更专业更大型的社会机构运营方的上级部门出面确定好相关机构的处置方式及接收方,以确保机构移交后妥善运作。


四、职工安置问题

企业完成混改后,可能涉及原业务部分剥离,员工国有职工身份发生改变,或许需要分流至其他部门,或许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安置问题成为混改方案的重点。同时安置工作的执行也较具难度,各方利益需要协调,职工安置方案需要得到职工代表大会的通过,企业更要确保安置方案的费用如实、及时发放,确保改制过程的顺利推进。


五、离退休人员管理问题

国企有大量离退休人员,由于历史遗留原因这部分人员的管理及费用主要由企业自行承担,加重企业业绩负担。合适的对策在于逐步移交社会化管理,企业混改前结合与当地服务机构沟通的报价,测算好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移交的成本,在条件合适的前提下,优先选择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移交给社保中心。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合规性问题

上一轮国企员工持股改革中出现较多问题,关于申报IPO或者挂牌新三板,申请员工持股计划的获批者寥寥。2016年8月《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对混改后员工持股比例做出了非常清晰的约束,可做参考。


——和君集团国有资本与国企改革研究中心研究员 杨月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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