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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混改的热门路径:与各类资本共同设立新公司

韩欣达 和君咨询 2022-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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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韩欣达
和君国有资本与国企改革研究中心助理咨询师 


通过投资新设混合所有制公司进行混改已经成为国有企业混改的重要方式之一。


典型案例一:中海油信息科技与易信科技共同出资成立海油发展易信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3月,易信科技根据自身发展的战略要求与中海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合作,共同出资成立新公司——海油发展易信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易信科技占股51%,中海油信息科技占股49%。


典型案例二:中国联通与网宿科技共同出资成立云际智慧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2月,中国联通与网宿科技共同出资成立的云际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正式揭牌。云际智慧注册资本5亿元,网宿科技持有42.5%的股权,联通创投持有42.5%的股权,网智通持有云际智慧15%的股权。


典型案例三:中国电信与传化集团共同出资成立天翼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6月,中国电信和传化集团达成合作意向,2017年12月,传化智联发布公告称,与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2018年11月,双方联合杭州传信进一步签署了合资经营合同,共同投资设立天翼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传化智联出资5500万,中国电信投资公司出资3500万,杭州传信出资1000万。


从政策上来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提出:“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重组等多种方式,与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地方政策上,如《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6]38号)提出:“支持市属国有企业与各类资本共同设立新公司或股权投资基金,重点投向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高精尖产业,并加大对节能环保、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投入”。因此,联合各类资本,共同出资新设公司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可行的。


从操作路径上看,若不以股权出资,则新发起设立混合所有制公司不涉及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不需要进场交易。目前来看,新设混合所有制公司普遍落地速度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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