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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信: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需要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 | 文末有福利

王信 等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 2024-07-11
近年来,气候变化问题日益严峻,许多国家提出减排承诺,但随着国际形势的深刻变化,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绿色低碳发展的复杂性和难度加大。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成员、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等在新书《金融支持绿色低碳转型的激励约束研究》中提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是我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巨大机遇,金融在其中可发挥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但需构建合理的促进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充分动员各类金融资源,同时需要加强对气候相关金融风险的防范。

下一步,应着力构建绿色金融正向激励机制,丰富政策工具体系,加强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在应对气候变化挑战时的政策协调

针对气候变化可能对金融稳定产生的重大影响,本书提出,下一步应统筹协调宏观审慎政策与微观审慎监管、金融风险有序处置的关系,在金融监管中逐步形成制度化的气候风险监管要求和评估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加强气候风险管理。

此外,压力测试是管理气候变化相关风险的重要工具。本书梳理了各国气候风险压力测试的探索情况,总结了压力测试的方法论、技术路线及实施条件,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我国气候风险宏观压力测试的初步设想。

* 本书内容系CF40年度重点课题《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转型的激励约束与相关金融风险防范》的研究成果,并作为“CF40外滩绿色金融报告”首发于第四届外滩金融峰会。下文为本书导言,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赠阅福利”详见文末。

全球气候变暖,引起海平面上升、极端天气频发等一系列问题,日益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构成严峻挑战。为遏制全球气候变暖、避免灾难性后果,2015年通过的《巴黎协定》提出将全球平均气温升幅控制在工业革命前水平2度之内,并努力将气温升幅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1.5度之内的目标。

“Net Zero Tracker”网站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0月,有139个国家承诺在21世纪中叶实现碳中和,覆盖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83%;在全球2000家最大的上市公司中,有800家提出了碳减排目标。

从目前情况看,许多国家难以有效履行减排承诺,加之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和流行、乌克兰危机、许多经济体通胀迅速上升、世界经济可能陷入衰退等因素影响,各国绿色低碳发展、及时应对气候变化面临较大挑战,任重道远。

我国在应对全球气候变暖、推动全球气候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中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2021年,中国向联合国提交了《中国落实国家自主贡献成效和新目标新举措》,正式将“双碳”目标写入了新的自主贡献文件。

2022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时指出,中国要积极稳妥地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立足国内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

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着力解决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庄严承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是我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巨大机遇,金融在其中可发挥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但这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充分动员各类金融资源,同时需要加强对气候相关金融风险的防范

绿色低碳发展、应对气候变化任重道远

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的《2021排放差距报告》,全球范围内的“净零”(零碳排放、碳中和)承诺及其有效的执行将带来重大改变和积极效果,有助于将全球升温幅度控制在2.2度的水平,为世界带来了希望的曙光。但各国的气候承诺远远落后于实现《巴黎协定》温控目标所要求达到的水平。

报告指出,相较上一轮(2015年)承诺,各国上报的更新版国家自主贡献减排目标(NDCs)以及已宣布的其他一些气候变化减缓承诺,仅在原先预测的2030年温室气体年排放量基础上减少了7.5%。维持《巴黎协定》2度温控目标的最低成本路径,要求实现30%的减排,而要实现1.5度目标,则需要减排55%。各国现有减排承诺和行动距离目标还较远,而时间所剩无几。

根据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简称IPCC)的数据,有50%的可能性能够避免升温超过1.5度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预算是28900亿吨。截至2019年,全球已排放23900亿吨,只剩下5000亿吨预算量。从2019年起,每年又有大约400亿吨二氧化碳排放,目前排放量预算仅剩不到4000亿吨。按照目前的排放速度来看,10年后二氧化碳排放量预算就将消耗殆尽。

近年来,气候变化问题更趋严峻。特别是2022年,欧洲、亚洲、非洲、美洲等地均遭遇了极端气候影响。欧洲三分之二的区域因干旱处于不同程度的警戒状态,很可能是欧洲近500年来最严重的一次旱灾,美国9月份出现少有的近53度高温,印度、巴基斯坦早在4月便已遭受45-50度的高温,北极圈7月份最高气温达32.5度,我国长江流域遭遇了60多年来最严重的干旱等等,都说明了气候变化形势严峻。

世界气象组织最新报告指出,过去8年是有记录以来最热的时期,目前气温比前工业化时的水平已提高了1.15摄氏度,而巴黎协议的升温目标是1.5摄氏度;1993年以来,海平面上升的速度加快了1倍,而过去2年半海平面的上升就占约30年前开始卫星测量的海平面上升的10%。

需要高度关注的是,气候系统、生态系统和人类活动是一个统一体,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相互作用,紧密联系。气候变化是造成生物多样性丧失的重要因素之一,而生物多样性的丧失、下降也会加剧气候恶化。当前形势下,两者的负面影响已出现相互强化态势。

近期国际形势深刻的变化,进一步加大了绿色低碳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的复杂性和难度。


第一,乌克兰危机对全球能源市场带来极大冲击。

《2022年BP世界能源年鉴》数据显示,2021年欧洲石油、天然气、煤炭进口依存度分别达77.5%、60.0%、41.3%,其中,近三成石油、四成天然气、五成煤炭由俄罗斯供应。此前,俄罗斯依托天然气管道运输设施,在欧洲天然气市场形成一定程度的垄断。据欧洲著名智库布鲁盖尔(Bruegel)统计,2021年,爱沙尼亚、芬兰、摩尔多瓦三国天然气进口全部来自俄罗斯,波兰、奥地利、匈牙利在80%左右,德国、捷克超过50%,意大利超过30%。

由于天然气是欧洲重要的消费能源,兼具发电、取暖等多种用途,对俄天然气严重依赖已对欧洲能源安全产生重大影响。2022年9月26日,俄罗斯向欧洲输送天然气的两大海底管道“北溪-1”和“北溪-2”遭人为破坏发生泄漏,已有至少8万吨甲烷气体扩散到海洋和大气中,在可能加剧欧洲能源危机的同时,将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产生灾难性影响。

为解能源保供“燃眉之急”,欧洲采取了一系列重启化石燃料应急措施。如,德国允许部分已关闭的燃煤和燃油电厂重新投入使用,可运行至2023年4月;英国要求诺丁汉的燃煤电厂暂缓关停计划,确保2022年冬天满负荷运转,并决定延长四台煤电机组使用寿命;法国2022年冬天将启动595MW煤电机组。2022年7月,欧洲议会投票通过《欧盟分类法补充授权法案》,将天然气、核能划为绿色能源,拟为天然气和核能领域投资扫清法律障碍。

从当前形势看,能源供给冲击可能迫使各国在一定时期内放松气候目标,延缓绿色转型,增加全球实现净零和温控目标的不确定性。严峻形势下,不少国家纷纷将能源安全的重要性前置。欧洲增加化石燃料使用是应对能源危机现实选择,但这将导致短期碳排放增加。


第二,应对气候变化的碳市场价格趋势性上涨,短期内使欧美高通胀形势雪上加霜。

欧美主要国家本轮通胀在2021年初抬头,初期原因主要包括大规模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和财政救济计划导致的需求增加和疫情封锁引发的供应链受阻。乌克兰危机以来,能源价格上涨成为通胀的主要驱动力。

欧盟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22年1-8月,欧盟的能源年通胀率达到41.1%,较年初上升14.1个百分点,其中天然气涨幅最大,通胀率达到51.4%。总体看,欧盟能源通胀率表现出自1997年首次发布消费者价格协调指数(HICP)以来的最强升涨力度。

与此同时,受极端天气变化等因素影响,欧盟国家对化石燃料发电的需求持续攀升,相应的碳排放也大幅上涨。以法国为例,今年夏季核电产出仅为总产能的50%左右,法国不得不开始从其他依赖化石燃料的国家进口电力。高涨的化石能源需求为碳价攀升提供了基础支撑。2022年8月19日,欧盟碳市场价格突破97欧元/吨二氧化碳当量,创下历史新高。碳价持续走高将增加用能成本,抑制下游工业产出水平,进一步推高欧洲国家的通胀水平。


第三,欧美主要国家为应对通胀大幅升息,长期利率上升对气候投融资产生不利影响。

各国为应对通胀走高,不得不以加息、缩表等形式收紧货币政策。与化石能源相比,可再生能源项目资本更密集,前期投入和项目风险更大,融资成本更高,高融资成本意味着绿色投资对利率上升更敏感。欧美各国收紧货币政策,将降低企业在绿色能源、电气化及低碳相关基础设施等项目领域的投资意愿,不利于绿色低碳转型进程。


第四,美西方国家推动全球绿色低碳发展的阵营化,不利于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挑战。

应对气候变化需要各国共同努力。然而,当前国际地缘政治博弈加剧,美国等西方国家主要从政治战略高度而非经济因素考虑,为保证产业安全和竞争优势,在绿色低碳发展相关重要金属矿物质供应、新能源产业发展、技术研发和投融资活动等方面,推动生产、贸易投资活动向具有相同或近似意识形态、价值标准、行为规则的经济体集中,阵营化日趋明显,这与军工、高科技等领域的阵营化相似。

主要表现为:美西方国家出台优惠政策推动重要绿色产业回流本国或阵营化,降低对华重要矿物供应链依赖并打击我国优势新能源产业;产业链低碳化将促进形成美西方盟友绿色供应链体系,而碳边境调节机制则可能推动高碳产业阵营化;美欧通过强化合作以限制关键技术出口,统一技术标准、设立高门槛;发达经济体寻求构建新能源全球投资关系网,试图打压替代我国“一带一路”倡议。这些做法不利于资源的合理流动、重要技术的研发应用,对全球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带来较大负面影响。

2022年11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七次缔约方大会(COP27)重申了《格拉斯哥气候公约》的目标,强调了实现《巴黎协定》温度目标的重要性,要求缔约国重新审视和加强2030国家自主贡献减排目标(NDCs)。

会议强调要在十年内加速向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过渡,逐步减少煤电并逐步取消低效的化石燃料补贴,扩大太阳能和风能的规模。会议决定建立应对损失和损害基金,帮助易受气候变化负面影响的发展中国家应对损失和损害,包括通过提供和协助调动新的、额外的资源来解决问题。

从我国的情况看,受资源禀赋约束,我国能源结构仍以化石能源为主,碳排放量占全球30%以上,实现碳中和目标任重道远。经济持续发展、人均收入不断提高过程中,能源需求增长、高碳产业发展与碳排放约束之间的矛盾加剧,将增加我国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难度。

欧、美各国基本已在2010年前实现碳达峰,它们从碳达峰到碳中和,约有50年过渡期,而中国仅有30年。在经济发展水平上,欧美各国基本已实现高度工业化,增长已达稳态,而中国仍处于持续工业化、城镇化进程,需奋力发展以完成“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2050年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历史重任。为实现2060碳中和目标,2030年后我国年减排率平均将达8~10%,远超发达国家的减排力度。这需全局性、根本性、精准合理的顶层设计,通过经济代价最小、公平与效率兼顾的政策路径,助推能源转型

绿色低碳发展

是我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巨大机遇

二十大报告指出,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推进高质量发展还有许多卡点瓶颈,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这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将对我国能源结构、产业结构、技术创新等方面产生深远影响

从中长期看,发展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促进能源结构、产业结构、消费结构等全方位转型,将为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新动力,成为我国经济保持平稳增长的重要引擎。

低碳能源领域,未来将加快可再生能源替代,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低碳产业领域,未来将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建设绿色制造体系、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

绿色消费领域未来将全面促进衣、食、住、行等各领域消费结构绿色转型,尤其是推动绿色交通消费、绿色电力消费等重点领域的发展。

绿色低碳领域的快速发展,将催生巨大的绿色投融资需求,为金融业持续发展绿色金融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根据清华大学气候变化研究院的研究测算,我国要实现2度目标和1.5度目标导向的深度脱碳,未来30年能源系统脱碳的投资需求在100万亿-138万亿元人民币,占同期累计GDP的2%-2.5%。若进一步考虑工业、交通、建筑等部门,未来30年的总投资需求将高达487万亿元人民币,折合每年投资约16万亿元人民币。

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前景广阔。一方面,应对气候变化是全人类共同的事业,我国坚持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载体,积极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大力推动南南合作,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不断深化与各国在绿色技术、绿色装备、绿色服务、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这些都将成为国内金融机构参与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的重要领域。

另一方面,我国作为绿色金融的倡导者和引领者,多年来一直主动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积极推动绿色金融理念、政策、标准、实践的交流共享,也为金融业高水平开放和绿色金融“走出去”创造了有利条件。国内金融机构将更便捷、更高效地参与全球绿色投融资业务,为境外有需求的国家或地区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提供绿色金融服务。

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需要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绿色低碳转型过程中的金融支持不可或缺。通过市场化金融手段将生态环境影响的外部性内生化,可达到降低污染性经济活动的目标,促进经济绿色低碳发展。

具体而言:一是为绿色低碳发展提供融资机制,更加有效动员储蓄和配置资源;二是通过金融业特有的、以资产价格为基础的信息生成、项目筛选等功能,提高绿色领域的投资效率,包括形成合理的碳价;三是利用金融部门在风险管理方面的比较优势,为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不确定性管理和风险控制的手段。

近年来,支持经济绿色低碳发展的绿色金融、转型金融引起了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理论和各国实践发展迅速。2016年绿色金融首次纳入G20领导人杭州峰会议题并正式写入峰会公报,发展绿色金融成为全球重要共识,央行和金融管理部门积极创新监管工具推动市场发展,金融机构绿色产品和服务不断丰富,可持续投融资规模持续扩大。

G20国家在落实《G20可持续金融路线图》上不断取得进展,促进了全球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和积极应对气候变化。2022年11月,G20巴厘岛峰会批准了《2022年G20可持续金融报告》,其中包括《G20转型金融框架》等重要内容。这是继2016年G20领导人在杭州峰会上就发展绿色金融达成共识后,首次就发展转型金融形成国际共识。

《G20转型金融框架》共22条原则,由五个支柱构成,包括对转型活动和转型投资的界定标准、对转型活动和转型投资的信息披露、转型金融工具、激励政策、公正转型等。

中国是全球绿色金融的重要倡导者和引领者,一直致力于推进绿色金融发展,取得了显著进展。2016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和完善绿色金融发展顶层设计,牵头出台《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初步确立了绿色金融发展“五大支柱”,即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环境信息披露、激励约束机制、产品与市场体系和国际合作,发挥绿色金融资源配置、风险防范和价格发现“三大功能”。在此过程中,始终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积极开展环境风险防范和压力测试工作,支持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和平稳有序转型。

同时,中国人民银行从2021年开始牵头研究制定转型金融标准,探索重点行业的转型金融支持范围,为满足高碳行业低碳转型的合理融资需求提供标准依据。

金融活动的核心问题是激励问题。金融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是通过有效的激励约束安排,降低交易成本,帮助克服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主动性、有效性。构建合理的促进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正是本报告的主线。该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标准、碳核算与环境信息披露。

金融标准是规范金融机构合规开展业务、开发金融产品与服务、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前提和依据,是金融业基础性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将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以标准助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近年来,绿色金融标准得到越来越多国家和机构的重视,成为各国加强绿色金融与绿色产业合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制定和不断完善绿色金融标准,既可以规范绿色金融业务和金融机构自身规范发展,营造公平、健康的市场环境,又可以为政府管理部门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提供依据,更好发挥绿色金融标准的激励约束作用,引导各类金融资源更加精准、高效地支持和服务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十三五”时期,绿色金融标准化工作已被确定为金融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的五项重点工程之一。《金融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将加快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确立为我国未来金融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将加快研究制定转型金融标准纳入国家标准化重点规划。

下一步,须积极组建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专业机构、加快储备专业人才,丰富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快立法和规范建设,重视和加强标准制定领域国际合作,加强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标准的衔接,推动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标准制定与实施工作迈向新台阶。

碳核算是推动各类市场主体节能降碳、动员金融资源支持绿色低碳转型发展,防范和化解气候变化相关金融风险的基础。碳核算应依据科学合理的标准,采用适当方法进行。下一步,须提高碳核算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完善第三方核查验证机制,充分发挥数字技术支撑作用,强化金融支持举措与能力建设。

金融机构监管和环境信息披露,是我国绿色金融体系“五大支柱”之一,是绿色金融规范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安排。推动金融机构开展环境信息披露,有利于改变其自身业务模式,提升其声誉和竞争力,有利于带动和促进实体企业或项目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升环境信息披露的强制性和规范性,增强绿色金融市场透明度;有利于引导和促进全社会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可从提高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质量,扩大环境信息披露的覆盖面,提高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能力等方面着手,逐步实现强制性、全面、定量的环境信息披露。


第二,推动形成合理碳价。

碳价是引导资源配置、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可影响企业行为和消费者行为,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动力。同时,碳价可有效解决碳排放外部性。

碳市场和碳税是两种成熟的碳定价工具。碳市场运作的基本原则是“总量控制与交易”,通常政府规定排放总量上限,企业排放温室气体必须获得相应碳配额,碳配额在碳市场上交易形成碳价。碳税是企业按照政府设定税率为其排放温室气体缴纳的税收。

无论是碳市场还是碳税,都遵循“污染者付费原则”对温室气体定价。我国可考虑同时运用碳交易与碳税两种碳定价机制,二者协调配合,有效引导资源配置,共同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在操作层面,碳市场与碳税覆盖范围互补,形成合理碳价。如果短期内征收碳税难度较大,可考虑先费后税,先采用行政性收费形式。


第三,开展金融机构绿色金融综合评价。

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是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尽快制定并统一绿色金融评价标准,有利于引导金融机构积极主动开展各种绿色金融业务,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引导金融机构更好应对“洗绿”风险和气候变化相关金融风险,更好助力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近年来,随着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务的不断发展,金融机构在丰富绿色金融产品、优化融资模式、国际合作、气候风险防范等方面都不断取得新进展,绿色金融评价制度进行了多年的探索和尝试。

下一步,应研究建立金融机构绿色金融综合评价机制,细化数据标准及要求、提升数据信息质量,扩大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评价范围,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拓展评价结果应用场景,使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评价更好地发挥激励约束作用。


第四,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引导激励。

财政和金融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两大主要政策,存在交叉领域和互补效应。做好政策协调,相互强化政策效果,有助于确保实现预期效果。

绿色财政政策可帮助克服阻碍绿色创新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市场失灵问题,为私营部门提供正向激励,带动私人投资,支持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从各国央行实践看,绿色金融政策主要通过绿色货币信贷政策、支持绿色金融市场发展、实施差异化法定准备金率和资本要求等手段,推动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其他政策手段还包括将气候转型风险纳入中央银行政策框架、强化气候转型风险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气候风险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推动金融机构加强气候转型风险评估等。

下一步,应着力构建绿色金融正向激励机制,丰富政策工具体系:一是大力完善绿色信用贷款支持工具;二是针对绿色技术孵化期较长的特征,创设中长期定向融资额度,专项支持绿色项目;三是探索创新支持绿色金融的差异化货币政策工具;四是可考虑对高碳贷款择机引入基于碳排放的逆周期资本缓冲;五是鼓励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六是多措并举便利和规范绿色产品发行与交易,降低融资成本。

需要合理划分财政金融政策的重点领域,加强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在应对气候变化挑战时的政策协调,以促进绿色低碳转型的投融资活动,防范和应对气候变化风险。

其中,发行绿色政府债券,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是财政金融政策紧密协调配合的重要结合部之一。

高度重视气候相关风险防范

气候变化会对金融稳定产生重大影响,甚至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已成为国际共识。气候相关金融风险主要分为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气候变化和相关应对政策措施将通过种种渠道,影响经济体系,进而影响金融活动并可能带来较大金融风险。妥善应对气候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是中央银行的重要职责。

随着实践不断发展,对气候相关金融风险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例如,气候变化除可能带来严重的物质破坏外,还可能从多种渠道影响人们的身心健康,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但目前仅有不到0.5%的国际气候变化适应融资用于应对气候相关健康风险,各国医疗卫生体系尚难以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对人们身心健康的冲击。又如,生物多样性丧失和气候变化相互作用、金融风险相互叠加,须统筹考虑、综合应对。

应对风险的前提是准确评判风险。气候变化与经济体系、金融体系相互联系和作用的机理非常复杂,气候变化相关金融风险的宏观审慎管理面临巨大挑战。一些国家在风险评估和压力测试等方面做了有益尝试,值得研究借鉴。

下一步,应统筹协调宏观审慎政策与微观审慎监管、金融风险有序处置的关系。在金融监管中,应逐步形成制度化的气候风险监管要求和评估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加强气候风险管理。可考虑将气候相关风险纳入宏微观审慎管理框架,在强化金融机构气候环境信息披露和气候风险压力测试基础上,构建并完善气候风险分析模型,为识别、预警和处置气候相关金融风险提供有力支撑。

压力测试是管理气候变化相关风险的重要工具。目前,大多数气候相关金融风险分析都集中在银行业,部分中央银行已经开展了地区和行业层面气候风险分析和压力测试,少数中央银行开展了气候风险宏观压力测试。本报告对各国气候风险压力测试的探索情况进行梳理,归纳总结了压力测试的方法论、技术路线及实施条件等,概述我国初步开展金融机构气候风险压力测试的做法。在此基础上,结合国际经验,提出我国气候风险宏观压力测试的初步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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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绿色低碳转型的激励约束研究

王信 等著

中国金融出版社 202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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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金融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是通过有效的激励约束安排,降低交易成本,帮助克服信息不对称,提高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主动性、有效性。本报告以构建合理的促进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为主线,重点研究以下几方面内容:第一,完善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标准、强化碳核算与环境信息披露;第二,推动形成合理碳价;第三,开展金融机构绿色金融综合评价;第四,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引导激励。

此外,报告还提出应高度重视气候相关风险防范,并结合国际经验,提出有关我国气候风险宏观压力测试的初步设想。

本报告系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年度重点课题《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转型的激励约束与相关金融风险防范》的研究成果,并作为“CF40外滩绿色金融报告”首发于第四届外滩金融峰会。



作者简介



王信,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成员。现任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联合主席。先后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政策研究处处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人民银行驻法兰克福代表处首席代表、研究局副局长、南昌中心支行行长、货币金银局局长兼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等职务。主要研究领域包括绿色金融、国际金融、金融体制改革、金融科技、社会保障等。曾获孙冶方经济科学论文奖。曾在《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y》《China and World Economy》《金融研究》等中外期刊发表论文数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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