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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星:风险社会的表象与本质

贝克在《风险社会》一书中写道:“风险社会是世界性意义上的风险社会。”新冠肺炎疫情肆虐的当下世界,用这句话来形容颇为贴切。在本文中,南京大学童星教授分析了风险社会的四大表现,并试图透过风险社会的表象,揭示其本质。本文摘自《中国社会治理》(童星  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9月版,有删改。


在全球风险社会中,各国时时、处处、事事面临着高风险,中国当然也不例外。从2000年开始,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了“我国进入发展的黄金机遇期,同时也是社会风险高发期”的形势判断。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

风险社会的表象
风险社会的表现之一就是经济社会发展可能出现停滞甚至倒退,这也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直接担忧。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一些国家出现了两个极端:一是以日本、韩国为代表的“东亚奇迹”,人均GDP超过了10000美元;二是以智利、阿根廷为代表的“拉美化陷阱”,人均GDP停滞不前,而且社会问题丛生,跌入“中等收入国家的陷阱”(这种观点很快被中国学者尤其是智库所接受并广为应用,以此来解释当前频繁发生的生产事故、社会失序问题与群体性事件等)。
风险社会的表现之二就是社会结构紧张甚至断裂,社会冲突加剧。改革开放40年来,经济结构的变化带来了社会结构的变化,导致目前的社会关系紧张。如前所述,学界对此有三种比较有代表性的理论解释:一是陆学艺先生的“十大社会阶层、五大社会等级”说;二是孙立平的社会“断裂”说;三是李强的倒“丁”字形说。总之,他们都认为,在当下社会风险高发期,“社会关系处于一种很强的张力之中,社会矛盾比较容易激化,社会问题和社会危机比较容易发生”。关于高风险社会结构紧张乃至断裂的分析,适用于解释当前频繁发生的群体性事件。
风险社会的表现之三就是社会各系统、各要素之间的交互影响加强,由此可能导致无法预知的后果。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报告《面向21世纪的新风险——行动议程》指出,人口、环境、技术和社会经济结构治理减轻了传统危害,却导致了新型风险,改变了风险的脆弱性和事故影响扩散的途径,出现了“系统性风险”(systematic risk)。这种观点对当前自然灾害、生产事故和公共卫生事件呈现的新特点也极具解释力。例如2008年中国南方冻雨雪灾,就很难简单地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事件”来称谓,它源于春运、电力机车代替内燃机车、持续的雨雪冰冻和社会整合力下降等因素的交互影响,是人口、环境、技术和社会经济结构之间的“系统性风险”。
风险社会的表现之四则是现代性的不确定性与自我危害。贝克指出:“在现代化进程中,生产力的指数式增长,使危险和潜在威胁的释放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程度。”吉登斯做了更加全面的描述:“核战争的可能性、生态灾难、不可遏制的人口爆炸、全球经济交流的崩溃以及其他的潜在的全球性灾难,为我们每个人都勾画出了风险社会的一幅令人不安的危险前景。”现代性的不确定性与自我危害来自现代制度,是科技理性的负面后果,其影响也是全球性的。“运用我们的文明的决策,可以导致全球性后果,而这种全球性后果可以触发一系列问题和一连串风险,这些问题和风险又与权威机构针对全球范围内的巨大灾难事例构筑的那一成不变的语言及其做出的各种各样的承诺形成了强烈的反差。”风险社会理论特别适用于解释由现代社会制度本身引发的灾难,如全球生态的恶化、不安全食品的泛滥等。

风险社会的本质

风险社会的不断演进在制造风险的同时,也加剧了公众对安全的忧虑,使得风险承受者和风险制造者之间的张力增大。从本质上看,风险社会是工业化的“副产品”,源自现代性的自我危害。在超时空的意义上,“化学烟雾是平等的”,风险的制造者也无法例外,但从民族国家内部来看,风险分配和权力分配通常是一致的,权力上的弱势群体往往也是风险下的弱势群体。在各个国家,因抗议风险分配不公而产生的社会矛盾都是普遍现象。风险制造者总是试图以“一成不变的承诺”或“有组织地不负责任”来消除安全焦虑或推卸责任,这往往激起风险承受者更激烈的愤怒和对抗。在中国当下,风险分配在与权力分配同构的同时,由于政策过程中的民主机制和公民参与还不成熟,许多原本可以在政策过程中消化的风险并没有被消化掉,反而被积累起来,并与中国的个体分化、群体或组织分化、阶层分化相重叠,具有了与西方不同的特点。环境维权冲突便是这一类型社会矛盾的集中体现,它不仅有西方“邻避”(Not In My Back Yard,NIMBY)运动的一些特征,更有中国转型期社会分化的基本特征。
如果说贝克从现代科学技术“双刃剑”的角度揭示了风险社会的来临,吉登斯从现代社会制度“自反性”的视角论述了风险社会的本质,那么德国学者卢曼则从社会结构的分化和演变切入,论述了具有公共性、系统性的风险之源泉。他首先区分了风险与危险,认为危险来自外部客观世界,与人的决策和行为无关;风险则来自人们的决策和行为,即一个行为主体的决策和行为往往对另一个行为主体通过无法预期的因素产生作用,于是,前者成了风险的制造者,后者成了风险的承受者。接着,卢曼概述了社会结构的分化和演变:在远古社会,社会结构呈现“片段式分化”,整个社会可以分解为功能基本相同、地位基本相等的部分,如家庭、家族、部落等,它们自给自足、联系松散、各行其是,互不构成风险源;到了前现代社会,社会结构呈现“层级式分化”,整个社会分解为功能不同、地位不等的组成部分,如阶级、阶层,或者政治、经济、军事、教育、宗教领域等,由于各自功能不同,必然相互联系,又由于它们的地位不等,往往其中有一个阶级、阶层或者领域占统治地位,能够“说了算”,“搞定”“摆平”其他的阶级、阶层或者领域,因而可以减少甚至避免各个阶级、阶层以及各个领域之间的冲突和风险;进入现代社会以后,社会结构呈现“功能式分化”,整个社会分解为功能不同,地位却相等的功能次系统,如政治、经济、科学、法律、宗教、教育、家庭、大众媒体、体育、艺术等。其中每个次系统都可以独立地做出决定,却没有哪一个次系统能够“说了算”,“搞定”“摆平”他者,这是一个“没有顶端和没有中心”的社会,因此每个次系统的决策和行为,即“输出”,都会给其他次系统带来风险,并以其他次系统为中介,反过来给自身带来风险,犹如“飞去来器”一般。
亨廷顿(Samuel P. Huntington)曾提出“现代性意味着稳定,现代化意味着动荡”,认为在现代化过程中充满着动荡和不稳定,一旦实现了现代化,即获取了现代性以后,就进入一片坦途。贝克、吉登斯提出的风险社会理论则认为,“虽然在某些领域和生活方式中,现代性降低了总的风险性,但同时也导入了一些以前知之甚少或全然不知的新的风险参量,这些参量包括后果严重的风险,它们来源于现代性社会体系的全球化特征”。中国正处于现代化进程中最为关键的社会转型期,又处于全球化、信息化时代;既存在亨廷顿所说的动荡与风险,又存在着贝克、吉登斯所说的风险社会的风险。然而,对于当代中国社会而言,所面临的社会风险绝不限于这些现代性的“副产品”,还包括社会转型带来的不良后果。因为当代中国除了正在经历现代化的社会变迁外,还在经历巨大的体制转型。相对于现代化过程中的工具性、物质性的变迁来说,社会体制和社会结构的变革更为根本。所以说,中国社会面临的风险是叠加或共生的。
作为外源型后发展国家,中国目前的社会形态既不是纯粹传统的,也不是纯粹现代的,而是一种混合形态的社会。在这种社会里,历时态的社会形态和社会生活共时态地存在,从风险分析的角度看,也就表现为历时态的风险类型和社会生活共时态地存在,即所谓“风险共生”现象。一个很明显的事实是,在目前的中国,传统类型的风险,如传染病、自然灾害等依然构成对人民生活和社会安全的威胁;在以工业化、城市化为标志的现代化进程中,还不断涌现出一些需要面对的失业、贫富分化、生产事故、劳资冲突和刑事犯罪等社会风险;从局部意义上讲,中国社会也出现了晚期工业社会或现代化晚期的社会征兆,社会的个体化趋势初露端倪,高新技术日益发展,这预示着新型社会风险对社会生活的威胁在不断积聚、加大,并在一定程度上凸显出来。
“风险共生”还有另外一层含义。中国的社会转型表现为结构转型与体制转轨的同步启动,即在实现以工业化、城市化为标志的现代化的同时,还要完成从以计划经济为特征的总体性社会向以市场经济为特征的多元化社会的转变。这样一种转变过程大致是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的,到现在还远未结束,其基本趋势是市场化、非集中化、流动化和多元化。正因为这一转型过程还没有结束,旧的社会资源分配体系、控制机制、整合机制正在趋于解体,而新的体系与机制尚未完善并充分发挥作用,所以诱发和加剧了一些特殊类型的风险,如贫富差距过大、社会越轨乃至犯罪激增、传染病控制难度加大、族群冲突加剧、道德失范、信任危机和控制失灵等。“风险共生”的结果必然是高风险的产生。
可见,社会风险与风险社会所带来的挑战,以及人民群众在基本满足了生存需求要以后对于安全的渴求,迫切要求我们对应急、减灾、维稳体系进行创新升级。
(本文摘自《中国社会治理》(童星 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9月版,有删改。)

中国社会治理

童星(南京大学) 著

78.00元

2018年9月

童星教授的《中国社会治理》一书是一部聚焦社会治理、讲述中国故事、总结中国经验的精品力作,系统地回答了“中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应如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如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这一重大问题。全书首先植根中国社会治理现实,分析了当前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四大重点领域,提出了中国社会治理的三大目标,剖析了当前中国社会治理的重点和难点,即做实决策风险评估,改革信访制度,优化治理结构。

该书可供公共管理、社会学、政治学等学科从事社会治理及相关研究的读者参考,同时也可作为高校“社会治理”“中国社会治理”及相关课程教材。另外,该书入选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将由国外知名出版社出版法文版、蒙古文版和英文版。

    社会风险、公共危机与应急管理领域资深专家,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原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外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社会风险和公共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国家社科基金学科规划评审组专家、国家减灾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兼教学委员会主任、中国社会治理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学理论、社会问题和社会发展、社会保障理论与制度、社会风险与公共危机管理等。出版《中国社会治理》《中国应急管理:理论、实践、政策》等专著和教材数十部,发表学术论文数百篇。

本书简要目录

第一章 导论

上篇:植根现实

第二章 风险社会与安全需求

第三章 开放社会与融入需求

第四章 多元社会与公正需求

第五章 虚拟社会与表达需求

中篇:彰显特色

第六章 保障公共安全

第七章 化解社会矛盾

第八章 培育自治社会

下篇:聚焦重点

第九章 做实决策风险评估

第十章 改革信访制度

第十一章 优化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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