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堆放场华丽变身 我市建成首个生态警示园
日前,位于诸暨市店口镇的山前生态修复公园完成一期建设,成为我市首个生态公园。该公园主要功能为生态修复、揽城观景和休闲娱乐,因地制宜结合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充分利用城镇边缘空间,在龙山路与山前路交汇的三角地带,开辟了占地面积为2783平方米的生态休闲活动场地。
12月25日上午,由市环保局、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绍兴市科技服务中心、诸暨市检察院、诸暨市环保局和店口镇人民政府等组成的考察组对生态警示公园一期建设和二期规划进度进行了调研。
现如今的警示公园
市环保局副局长徐金泉表示,要按照计划,加快落实警示园后期的建设;对于有待改善的地方,需要各方协调配合,抓紧落实解决。希望警示园的建立能起到良好的教育警示作用。
据悉,该警示园由8家被查处违法的企业主动提出替代修复,这是“两高”司法解释实施后,绍兴市首个生态环境损害替代性修复场地。今年3月,诸暨市环保、检察、公安等部门联合对店口镇、阮市镇的80余家金属加工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其中有8家企业存在非法排放含重金属废水污染周边环境等违法行为。在案件查办过程中,8家企业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有了正确的认识,依据我市《关于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机制的规定(试行)》的规定,主动提出替代修复。
绍兴市自2016年2月被确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省级试点,积极创新建立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损害赔偿磋商、司法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和损害修复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
2017年8月,诸暨市检察院、诸暨市法院、诸暨市公安局和诸暨市环保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生态环境替代性司法修复机制的规定(试行)》(诸检会〔2017〕3号),明文规定建立生态环境替代性司法修复,让替代性修复有了具体的操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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