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监管对短期高收益的增额终身寿下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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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导火索源于上个月底,
银保监会对网销保险产品的一项通知:
10月22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可网销的人身险产品范围、险企经营不同类型互联网人身险业务的准入条件以及精算假设和回溯机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未来可备案为互联网人身险产品总共只剩5类:意外险;健康险(除护理险);定期寿险;保险期间10年以上的普通型人寿保险(除定期寿险);保险期间10年以上的普通型年金险。
后2条举措,堪称动摇了发展中险司的经营根基。也让我们普通人失去了一个最安全的保证收益类中短期资产配置选项。
为什么这么说呢?
先说对发展中险司的影响。
原因有两点。
第一点原因,大家回想一下,中国大陆注册备案的险司有200多家,我们看到的保险公司广告,是不是来来回回就那么少数几家?
为什么很少见其他保险公司做广告呢?
没钱?不存在的。
几年前网贷红火那阵,连古装剧里都有p2p植入呢。
他们还能比网贷还差钱嘛。
保险公司只是把市场费用用在了别的地方。
这是保险和其他行业迥异的拓客策略:几乎所有的人寿保险公司,都会用高收益,返还快的储蓄类产品在前期做大规模——不仅要做大直客规模,还要做大代理人规模。
比如90年代的平安和国寿,近些年的华夏和信泰。
几乎每一家险司在刚诞生之初,都是斗恶龙的勇者。他们挑战恶龙的武器,就是远远高于市场水平的保证高收益储蓄险。
直到他们获得自己满意的规模之后,
就变成了恶龙。
看看今天那些头部险司,天天拿着最高档的演示利率去忽悠咱们的父母。
第二点原因,是第一个原因的原因。按照常理来说,广告等营销手段明明是效率最高的传播手段,为什么不用呢?
因为中国保险市场,总体而言还处于忌谈生死的认知环境。
比如在全球范围内尤其是发达国家的必备险种定期寿险,在大陆的销售十分惨淡。而储蓄类的产品——以2020年为例,仅互联网渠道的保费规模占比就高达65%.
忌谈生死,就注定了保险很多保障功能在公共传播环境中是无效的;同时监管也不允许直接说储蓄类产品的收益。
两条原因相加,注定了发展中的保险公司会通过发售高收益返还快的储蓄类产品迅速做大规模,而不是打广告——打了也没用,浪费钱。
基于以上2条原因,发展中的险司纷纷开发出了收益十分激进的储蓄类产品。不仅能有效获客,还能迅速做大资产管理规模。
于是,监管坐不住了。
众所周知,保险是大陆金融三架马车监管最严的品类。证券自负盈亏早已是共识;银行也挂起了存款保险的标识;而保险,尤其是写进合同里的保证收益是不可能也不允许逾期、不给甚至作废的。
尽管各险司是法人主体,自负盈亏,然而保险尤其是储蓄类保险是什么?是人民群众的家底,是养老钱。我国已经快速进入了深度老龄化社会,本来社保养老金就不够用,还得靠第三支柱商业养老金帮忙呢。
监管部门既需兜底——成立了保险保障基金;
还需要防范风险——你们都这么搞中短期高收益的产品,万一接二连三的出事了我怎么兜底?
这就是开篇《通知》的基础逻辑之一:想在互联网上继续卖可以,但是,得做10年期以上的产品。
基础逻辑之二,可能是这篇文章被删除的原因:
短期高收益的产品你不让我在互联网上卖,我继续在线下卖不就完了吗?效率是低了点,比没有强嘛。
网销产品有网销的备案,转成线下销售,还要在申请线下的备案。聪明的你肯定想到了其中的猫腻:
备案不批了。
比如上图这种7年期缴费期结束第8年就能拿到连本带利拿到828107元收益的产品,下架就是再见。
我不敢说这世上没有在相同操作、相同年限、相同额度的操作下,可以通过股票基金甚至银行理财拿到同等甚至高于这个收益的朋友。
我相信,有很多人可以做到。
问题在于,你行不行?
问题在于,能将这个收益写在合同正本里到期必须要兑付且有保险保障基金担保的金融产品,除此之外,这世上还真没有。
从政策面上讲,未来我们的保险供给端将进一步夯实保险姓保的政策方针,这对于保险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是个好事;
从险司层面讲,捷径已经封死,回归保障,提升经营效率是必须要走的路;
对于我们普通消费者而言,12月1号,也就是下个月开始,要和中短期保本保收益的安全储蓄类资产说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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