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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联合发文加快提升我市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能力

生态丽水 202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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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老百姓对医疗服务需求的持续增长,全市医疗机构呈现出规模不断扩大、技术领域不断延伸、医疗能力不断增强的良好发展态势。”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能力,既是保护生态环境工作的需要,也是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要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能力,近期,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建设局联合发文,部署开展为期2年的全市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主要特点有覆盖范围广、标准起点高、突出长效管理等特点。

在覆盖范围方面:要求全市20张以上床位医院、血站及临床检验机构全部纳入,约占全市医疗资源的90%以上;

在执行标准方面:要求全面对标国家标准,科学确定污水处理设施的规模、工艺,合理选择消毒剂,确保出水达标排放。在长效管理方面,严格落实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运维管理等,并落实专人负责。

此外,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的医疗机构,要依法安装使用流量、pH值、总余氯等自动监测设备,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作为丽水市规模最大、医疗技术水平最高的综合性医院之一的丽水市中心医院,该院总务处负责人对该项工作的充分支持与肯定。


“丽水市中心医院主动承担医疗污水管理应用场景试点任务。可以通过整合污水处理设施工况监测、出水指标监测等参数,实现医疗机构污水收集、处理、排放全链条管理,提升医院污水处理的智能化水平,也将进一步提升医院院感管理水平。”


目前,全市各相关医疗机构已正在开展排查摸底,编制工作方案,2022年底前,全市22家二级以上医院将率先完成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其余医疗机构将在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届时,丽水市域主要医疗机构将实现“应收尽收、应处尽处”,为大花园最美核心区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提升提供有力支持。


Tips

医院应规范建设应急池;医院内要全面实现雨污分流;有条件的医院要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加药装置一用一备;使用含氯消毒剂的,要确保总余氯小于0.5mg/L;医院排放废水粪大肠菌群指标不得超过100MPN/g。

通讯员:连哲 肖科健


      

责任编辑 | 董 浩    审核 | 厉日红    签发 | 王锦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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