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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刊 | 《中国社会工作研究(第二十一辑)》

sociology 社会学之思 2024-03-13

内容简介

本辑主要刊出社会工作实践研究和社会工作学科建设两个方面的文章,其中以社会工作实践研究为主。社会工作实践研究是以社会工作实践为对象、为了推进社会工作实践而进行的研究。在国际上,社会工作实践研究还在发展之中。近几年来,它已成为我国社会工作学界关注的重点课题。本辑刊出的几篇文章,从学术研究的理路及学术视野上对社会工作实践研究在我国的发展做了分析和展望,并借助作者的丰富实践,阐述了实践研究对社会工作实践和知识生产可能做出的贡献。本辑刊出的相关文章对我国社会工作学科建设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中国社会工作研究(第二十一辑)


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 编;

王思斌 主编

ISBN:978-7-5228-1223-6

2022年12月出版


往期回顾

集刊 | 《中国社会工作研究(第二十辑)》

集刊丨《中国社会工作研究 第十六辑》


目录/contents

社会工作实践研究

中国社会工作实践研究刍议

王思斌

反思对话与阐明理由

——迈向实践自觉的整合性专业实践研究

郭伟和

知识生产过程的实践研究

——基于上海社区戒毒康复服务模式的探索

费梅苹 洪佩 唐立

在地反思的实践:社会工作协同实务研究的逻辑框架

童敏 吴宝红

乳腺癌患者的性别角色认同危机与社会工作介入研究

——以云南Y医院女性乳腺癌患者为例

高万红 李晓娇 汤四萍 顾丽琪

在互为主体性的课堂上相遇转化:社会工作叙事教学实践研究

施旦旦 张静敏 刘晓春

互为主体的社会工作“嵌合”发展及其机制分析

——以一个粤西农村社工站的发展历程为例

任敏 郑先令


社会工作学科建设

定性诠释元协同分析(QIMS)在社会工作研究中的应用

洪姗姗

社会工作者工作伦理的建设路径研究

——基于诚信领导理论

蒙艺 潘乐 刘双


《中国社会工作研究》征稿启事

Table of Contents and Abstracts




内容摘要


中国社会工作实践研究刍议


近年来,实践研究作为一种新的研究取向和研究方式,被我国社会工作教育和实务界所接受,并得到一定发展。但是,在尝试开展社会工作实践研究的过程中,还有一些值得进一步探索和明确的地方。本文作为一种初步思考,对社会工作实践研究的一些方面,发表一点不成熟的看法,以引起讨论,并推动我国社会工作实践研究和社会工作事业的发展。


一 社会工作实践研究及其在中国的回应


20世纪80年代以来,出于对实证主义社会工作研究与实践脱离的不满,社会工作界产生了以现实的社会工作实践为对象的社会工作实践研究,并逐渐得到发展。我国社会工作研究起步较晚,近十多年来,我国社会工作教育界的学术研究得到一定发展,偏量化和典型案例的证据为本的社会工作实践和循证实践研究已经起步,但工作具有艰巨性,需要较长时间的积累。一些有丰富实践经验、关心实践的教育者和社会工作实践者对某些运用实证主义方法对社会工作问题进行“纯学术”研究的功能表示怀疑,积极推进行动研究和实践研究。也有一批较年轻的、有较多社会工作实践经验的学者希望能有科学的、被认可的、以社会工作案例(具体实践)为对象的综合性研究方法,以阐明复杂的社会工作实践并生产出知识。在这种背景下,国际上已得到一定发展的社会工作实践研究被引进国内。北京大学-香港理工大学中国社会工作研究中心在倡导和推进社会工作实践研究方面做了一些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果。一些学者从为什么要做社会工作实践研究、实践研究对实现理论和实践的反思对话的意义、社会工作的反思实践、社会工作案例教学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建立等方面,进行了社会工作实践研究的有益探索,发我国社会工作实践研究之先声。但是,社会工作实践的丰富多样性和研究的多视角,也给社会工作实践研究的进一步发展带来某种困难,甚至一些尝试的研究者对这一研究范式仍感模糊,感到难以操作并进行下去(古学斌、霍小玲,2022)。本文从国内社会工作教育(研究)界的现实出发,力图阐明进行社会工作实践研究的某些关节点,以促进社会工作实践研究的实际发展。本文不是面对社会工作实践研究的某一问题进行的深入研究,而是试图对一些重要问题加以辨明,在较宽泛的意义上理解中国的社会工作实践,进而阐述社会工作实践研究的相关问题。因此,本文不是一篇学术逻辑严密、集中阐明某一观点的文章。本文希望阐明的主要问题有两个:一是如何看待我国社会工作实践研究的多样性,二是社会工作实践研究创造知识的机制。总的来说,本文是想回应社会工作实践研究的现实问题,并推进其发展。


几年来,随着实践研究思路的传入,对之有好奇心者急切地希望弄明白社会工作实践研究的定义和它的研究方法。对社会工作实践研究感兴趣的大致有三类人:一是社会工作学科的建设者,他们希望通过发展实践研究以促进我国的社会工作学科建设;二是社会工作经验-学术的转化者,这是一些有社会工作实践经验的教师和研究人员,他们希望将自己丰富的社会工作实践经验转变为学术知识,能说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在学术上有一个交代;三是资深社会工作实务工作者,他们苦于纯学术研究的烦琐艰深,希望将充满智慧的、活的实践经验总结出来,与同行分享。这一切,都需要有对实践研究这种新方法的较深入的了解。过去几年,国内学者对社会工作实践研究的介绍和讨论,逐渐使对其感兴趣者明白了:社会工作实践研究首先是一种研究上的价值关怀,即它不同于实证主义的、只关心数据、不关心数据所包含的社会意义、对研究对象的处境不想做任何干预的纯学术研究,而是为了促进社会工作实践所进行的研究;另外,实践研究是一个“族”,它不是某一种特殊的研究方法,而是可以采用多种方法,为改进实践、促进实践、促进社会工作实践效果而进行的研究。有学者指出,实践研究是一个总称,指研究者带着对实践的关怀,对自己或他人所推动的实践进行的研究,其目标是通过研究,建构对实践有用的知识,并对实践有所改善(古学斌,2021:13)。这样的社会工作实践研究为社会工作研究提出了一个警示:社会工作研究应该有关心社会工作实践效果的价值取向和道德关怀,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去实现这一目标。但是,这还没有完全解决上述对社会工作实践研究有强烈期待者的问题:怎样面对复杂的社会工作实践进行较高质量的研究,包括学术研究;怎样对具有丰富内容和复杂内涵的社会工作实践进行研究,从而得到对实践有指导意义的知识;怎样研究多个实践者共同参与,特别是服务提供者与服务使用者的合作、协同的共同行动;怎样研究间接服务、通过政策实施推动直接服务、共同实施服务、达致目标的复杂过程。还有一些现实问题需要研究。


提出上述问题,是基于中国社会工作界的某种困境:一些有丰富社会工作实践经验的教育者不能顺利地将实践经验转化为科学研究成果,并被学术共同体承认;一些社会工作实践常常会跨越直接服务与间接服务、微观实践(具体服务)与中观实践(对政策与规定的理解和实施),而临床式的微观研究难以对多层面的复杂实践做出解释。一方面,在世界上,社会工作实践研究作为一种新的研究取向已经引起广泛关注,但是它还不甚成熟,未能给参与者以明确指引。另外,中国社会工作界还不具备欧美特别是北欧等国家的学者深入系统地开展社会工作实践研究的条件(基尔迪多,2019:384~400)。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能给出一些推进社会工作实践研究的建议吗?这也是本文所做的一点尝试。需要提前说明的是,因为不同研究范式、不同理论和实践派别对社会工作领域中的许多现象有不同的理解,所以在概念界定和理解上也有不同。本文也会使用实践研究方面的概念,但可能会冒昧地对一些概念或关键环节,做基本符合共识规范,又符合中国实际的解释。也许,这样做与社会工作实践研究的“主流”理解有不同,但或许更能说清楚社会工作实践研究在中国的可能进路。


二 社会工作实践研究的多义性与复杂性


(一)社会工作实践的研究或社会工作的实践研究


按照某些社会工作实践研究推动者的说法,至今,研究者们还没有形成对社会工作实践研究的一致说法(于盖胡,2019:327;邓锁,2017:211)。如果依照学术研究的发展规律,那么可以说,对定义“没有一致说法”可能反映了这种研究方法的不成熟。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种“没有一致说法”也反映出社会工作实践研究的复杂性。从认识论的角度看,越具体、越明显、越简单的问题,就越容易达成共识;反之,就会众说纷纭,形不成定义性的说法和研究规则。


社会工作实践研究的多义性和复杂性,来自这一概念所包含的子概念含义的丰富性,以及社会工作这种多人参与,循序渐进,情境性、连续性、朝向某个目标的选择性行动的复杂性。社会工作实践研究包含“实践”和“研究”这两个内涵丰富的概念,它们又处于社会工作这个多方参与的共同行动的过程之中,因而变得难以确认。“实践”本来是一个哲学概念,亚里士多德将实践的特征赋予人类的政治活动和伦理活动,认为人类才有实践,它与人的潜能和实现有关;而实现是目的内在的活动,所谓“目的在内”是指目的在活动的同时就实现了(丁立群,2020)。后来,康德将实践概念运用于他的道德实践理论,强调了人在道德实践中的主体性。


现代的实践理论超越了亚里士多德的阐述,经过对康德、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等实践理论的一系列批判,形成了实践唯物主义的实践观点。在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那里,实践是人们能动地改造和探索现实世界一切事物的社会性活动。实践具有客观性、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等基本特征(马克思,2009:502~504)。


如果比较亚里士多德和马克思的实践概念,我们可以看到,亚里士多德是从人的自我实现的角度定义实践的,这种实践没有外部的生产性(非生产性);马克思则把实践主体扩展为人类,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角度看待实践,从而把它看作人们能动地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一切活动。这里包含了外部生产性,但没有放弃作为生产者的人对自身意义的关怀(丁立群,2020)。他们对于实践理解的一致性在于人的主体性和能动性,人的实践活动也包含人自身的变化。其不同之处在于,亚里士多德关注人的道德的内在“实现”,马克思既强调实践的内部性,也强调实践的外部性,即人类能动性地改造外部世界是其基本的实践形态。这是由他们所要解决的问题的差异性所决定的。在社会学领域,布迪厄的实践社会学对实践给予了集中关注,他所说的实践是指人们有以往活动所形成的惯习、在现实情境中又有合理性选择的行动。实践社会学或社会学的社会实践理论就是要理解研究对象的实践(布尔迪厄、华康德,2015:10)。布迪厄还创造性地论述了“实践感”,揭示并分析了实践逻辑与学术性思维的差异,指出研究者应该理解研究对象的实践,研究者与其研究对象的关系应该实施客观化,而不是研究者自身的独立学术活动(布迪厄,2003)。这种要求研究者要理解研究对象实践的观点,对于社会工作研究来说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对社会工作实践研究可以做两种理解:社会工作实践的研究或社会工作的实践研究。前者是对社会工作实践进行的研究,社会工作实践是研究对象,它包括了各种类型的、以社会工作实践为对象的研究。后者将实践研究作为一种方法论和研究方法,是用实践研究的思路和方法对社会工作进行的研究,它突出的是实践,这种研究有自己独特的不同于其他(特别是纯粹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的思路和具体方法。总体看来,对社会工作实践的研究包含了对社会工作的实践研究,后者只是前者的一种历程、策略或方法。对于兴起不久而且正在多方面寻求突破的中国社会工作学术界来说,虽然社会工作的实践研究更具专业性,但是从包含性的角度看,对社会工作实践的研究则更能从多方面阐述社会工作事业的发展。


(二)实践与研究的多义性


社会工作实践研究的两个关键词也都具有多义性。在哲学领域,实践可以指任何人、任何方面、任何形式的有意识的能动活动,其对象可以是外部世界也可以是内在世界。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的道德上的“实现”是一种实践过程,康德的“理性实践批判”也是内向的。马克思的实践唯物论既强调实践的内在性,也强调实践对象的外在性,强调实践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相互连接和互相影响。马克思认为,人类的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实践(能动性地改造)成为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本质特征(马克思,2009:502~504)。在马克思那里,实践指的是各种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活动,但更强调生产活动和政治活动,以及人类的自我发展。在主体性上,他强调作为阶级的实践活动,也注重人类的解放和人的全面发展。


在社会工作领域,实践有时也被称为实务。在中文领域,实践与实务还是有一些细微差别的。实务常常被理解为人们从事的某种具体事务,在一些组织的、有层次之分的活动中,实务指的是相对基层的、更靠近具体目标的行动,它属于操作层面,更多地与临床工作——个案社会工作、小组社会工作以及社区社会工作中直接与居民互动的行动有关。实践的概念比实务更丰富:一是具有行动者的主体性、行动的相互性、行动者的反思性(批判性)等含义;二是行动者主体的多元化,实践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群体;可以是基层的实务工作者,也可以是管理者。在社会工作领域,一线工作者是实践者,社会工作机构的行政人员、某些具体执行(实施)社会政策的人也可以是实践者。换句话说,社会工作领域的实践可以是微观的,是直接服务,也可以是中观或宏观的,是间接服务。关于后一点,在社会工作的类型划分中,协同实践研究就包括社会工作行政人员、社会政策制定者和实施者的参与(邓锁,2017:212),他们被认为是实践型的研究者。


回到中国的实际情况,由于社会工作主要是在政府的政策推动下发展的,社会工作的行动、过程和目标受到政府贯彻政策、机构实施政策和服务项目、一线工作者具体开展服务、服务对象获得服务并做出反应等多方面的影响,因此,社会工作实践研究中的“实践”概念既在微观上,又在中观甚至宏观上使用,更符合中国实际。也就是说,社会工作实践既包括一线的具体服务,也包括社会工作行政,还可以包括社会服务项目设计、社会政策具体实施等方面的内容。社会工作实践就是上述人员与服务对象一起实现服务目标的过程。这就是广义的实践观。


研究同样具有多义性。教育界、学术界所说的研究一般指教育工作者、学术工作者进行的关于理论、知识、价值、技术等方面的创新性、知识性研究,这些研究是学术性的,也可能是学理性、理论与技术相结合或相互转化的研究。在政策研究领域,研究者是某些政府官员、政府系统的研究人员,以及政府临时雇请的某些学者,所进行的研究是为制定政策和实施政策服务。技术人员的研究是要达成某种工作目标。我们还可以对研究做更宽泛的理解,比如,困弱人群可以研究遇到的难题、寻找解决方法,基层行政人员研究怎样贯彻上级政策,这里的研究是寻找具体的解决问题的方法。由此可以看出,研究可以是科学的、庄重的、程序严谨的细致探索,也可以是有根据的方向性找寻,还可以是对某一具体问题的“琢磨”。


社会工作实践研究中的研究,因实践的存在形式差异而有所不同。它包括学术型研究者对实践的研究,也包括参与社会工作服务的学者对服务实践的研究,还包括社会服务机构的行政人员对服务实施的研究,以及服务对象对获得服务、解决难题所做的思索。


上述所说的社会工作实践研究的多义性和复杂性,说明社会工作实践研究的发展性和开放性。谁在进行社会工作实践研究,他们在进行何种社会工作实践研究,用什么方法开展此种研究,研究的目的是什么,都是社会工作实践研究可以探索的。


王思斌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北京大学-香港理工大学中国社会工作研究中心研究员

(节选自本刊,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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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photo by Kevin Seibel on 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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